捷克出入境信息

捷克申根国家,持有任何申根国家有效签证都可以进入,持有捷克签证也可以进入其他申根国家。90天以内也需要网上预约申请面签。捷克的签证只要资料齐全,不难办,但要求必须买保险。网上可以下载申请表,但一定要彩色打印,因为表格是红色的,不接受黑白的。自2013年5月1日起,四川,云南,贵州,甘肃以及陕西户籍的申请者可以在匈牙利驻重庆总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
是否需要面试:
签证类型: 普通申根签证
有效时期: 短期个人旅游签证不超过90天。
所需材料
1. 短期签证(90天之内)
(1)旅游签证: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
1)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 机票应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2)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a.学生证。
b.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Ø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Ø准假证明。
Ø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Ø复印件一份。
c.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Ø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Ø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3)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4)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全部期间的住宿证明。
5)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6)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7)在职人员:
a.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Ø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Ø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Ø 准假证明。
(8)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9)未就业成年人:
a.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及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b.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2)商务签证:申请以商务访问或短期职业培训为目的的签证所需证明文件。
1)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2)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3)在职证明涵: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以及准假证明。
4)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5)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
a.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
c.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d.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6)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b.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申请人(或雇主)公司偿付能力的证明。
c.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本人支付,需提供本人偿付能力的证明。在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证明:
Ø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Ø 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日程、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7)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8)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
a.在职工作培训。
b.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
(3)探亲访友签证:申请探亲访友目的的申根签证所需证明文件。
1)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2)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a.学生证。
b.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完整的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
c.复印件一份。
d.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Ø(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Ø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3)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
a.6 个月内有效。
b.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c.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Ø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
Ø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c.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Ø已签字的担保书。
Ø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Ø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d.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4)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a.探亲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b.访友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公证并认证的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5)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6)申请人偿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a.在职人员:
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Ø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件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明确日期,并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等信息。
b.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c.未就业成人:
Ø已婚者提供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及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Ø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4)申请文化/体育活动为目的申根签证所需证明文件
1)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2)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a.学生证。
b.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c.复印件一份。
d.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Ø(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Ø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3)食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4)活动所在国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需使用正式的信头纸,并须明确包含如下信息:
a.访问的目的和停留时间。
b.详细的日程和路线安排。
c.注明学习/体育活动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单位。
d.注明整个停留期间的住所。
5)中国文化或体育机构的英文证明信原件(或中文件附英文翻译件),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并须明确包含如下信息:
a.该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及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b.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适用)。
c.确认参加函。
d.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
e.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5)申请ADS 团体签证游客个人所需提交材料
1)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a.学生证。
b.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c.复印件一份。
2)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a.(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b.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c.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 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3)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4)在职人员:
a.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注明日期,以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等信息。
c.准假证明。
5)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6)未就业成人:
a.已婚者: 配偶在职和收入证明及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b.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

2. 长期签证(超过90天)
(1)签证申请表,完整准确地填写并由本人签名,附两张近期护照照片。
(2)有效护照,要求至少有两张空白页,且在签证到期后仍有90天的有效期。
(3)在捷停留期间的资金证明(如申请者的银行资金证明)。
(4)商务目的资金金额一年至少为101,000捷克克朗,或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相当于4100 欧元)。其它目的资金金额至少为 78,780 捷克克朗,或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相当于3200欧元)。
(5)如果申请目的为工作,并获得由捷克劳动局签发的工作许可,则无须提供上述资金证明。
(6)18周岁以下的申请者所要求的资金证明仅为上述金额的一半。
(7)赴捷克各种目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作类:需提供由捷克劳动局颁发的工作许可证,或在捷克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证的参考号。
2)留学、培训等:需提供有关的捷克教育机构或组织的录取通知书并清楚写明在捷克停留期间的费用承担方式。
3)商务类:需提供捷克当地商业局出具的文件证明只有获批长期签证后才能够正式取得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准”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或 证明成立公司的合同或者公证协议或公司注册登记表。
4)探亲/陪同家属类:配偶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关系)/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以及其他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5)访友类:需提供由捷克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
6)其他:如医疗、体育文化活动、官方或者政治活动等,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食宿担保,即申请者在捷克共和国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9)若房产为个人所有,需由房主出具法定声明。
(10)若房产为法人实体所有,需由该实体出具声明并由法人签字。
(11)若房产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
(12)若房产为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和房产所有人出具的同意函。
(13)关于住宿条件:最小可接受的房间面积为:
1)如果一人居住,则至少应为8平方米。
2)如果两人居住,则至少为12.6平方米。
3)如果两人以上居住,则至少为两人- 12.6平方米,每多一个人则多加至少5平方米。
(14)保险:在捷克停留期间的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医疗和医疗救援保额至少为3万欧元。
(15)其他资料:
1)申请者在原籍国(本国)和近三年中在任何一个居住6个月以上国家的无犯罪记录,需公证,译成捷克语并进行双认证。
2)所有资料必须为原件或者经官方认证的复印件。
3)申请资料必须一同提交,其他所需资料也必须译为捷克语或者必要时进行认证。
办理流程

签证申请通过捷克共和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办理。申请人需在网上填写申请材料并预约时间,再前往签证处递交材料。

Step 1. 在线预约

访问捷克签证预约系统Visapoint(https://visapoint.eu/disclaimer)在线提交预约申请。

Step 2. 填写表格

下载申根签证申请表(http://www.mzv.cz/public/27/5c/9a/474274_360909_Application_for_Schengen_Visa_up_to_90_days.pdf),并按照网站(http://www.mzv.cz/beijing/zh/x2001_12_12_5/x2001_12_12_1/x2008_02_19.html)要求填写表格。

Step 3. 准备材料

签证所需的申请材料会因不同条件略有差别,一般需要特别准备的主要包括:
1.从中国出发的往返机票预订单。
2.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只针对中国公民)。
3.住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4.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
5.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6.在职人员: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Step 4. 递交材料

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递交材料并交纳签证费。

Step 5. 等待受理结果

申办停留期短于90天的签证在申请表递交后的15天内办理,但是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Step 6. 领取结果

到签证处领取受理结果。领取签证的时间为每周一、周二及周四11:00-12:00之间。
签证费用
1.短期签证:60欧元。
2.6-12周岁儿童及俄罗斯、波黑等国公民短期签证:35欧元。
3.长期签证:2,500捷克克朗。
4.资料认证:600捷克克朗。
5.居留许可申请:500捷克克朗。
备注
捷克签证官网:http://www.mzv.cz/beijing/zh/x2001_12_12_5/index.html
大使馆信息
捷克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
电话:010-85329500
传真:010-65325653
网址:www.mzv.cz/beijing

捷克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浙江、安徽、江苏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3号新虹桥中心大厦808室
电话:021-62369925
网址:www.mzv.cz/shanghai

捷克驻香港总领事馆
领区:香港
地址:Wanchai, 1204-5 Great Eagle Centre, 23 Harbour Road, Hong Kong
电话:00852-28022212
网址:www.mzv.cz/hongkong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地址与邮编: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 Bubeneč, Czech Republic。
网址:www.chinaembassy.cz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欧洲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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